周利鴻案判辭
二零一六年八十七歲的周利鴻,在將軍澳一間安老院用浴室水渠蓋襲擊兩名同房分別是八十四歲和八十歲的院友,一死一傷,被控誤殺及傷人兩罪。院舍護士指周利鴻患有認知障礙症。
陪審團以六比一,裁定周利鴻不適宜受審,亦裁定他在犯案時,處於精神障礙狀態,法官在取醫生報告後裁決。
(按此閱讀判辭)
二零一六年八十七歲的周利鴻,在將軍澳一間安老院用浴室水渠蓋襲擊兩名同房分別是八十四歲和八十歲的院友,一死一傷,被控誤殺及傷人兩罪。院舍護士指周利鴻患有認知障礙症。
陪審團以六比一,裁定周利鴻不適宜受審,亦裁定他在犯案時,處於精神障礙狀態,法官在取醫生報告後裁決。
(按此閱讀判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