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講數

立遺囑前要思考的10條問題

立遺囑怎選擇律師?
一定要找律師寫嗎?
資深律師梁萃明反問:「以下10條問題,你立遺囑前想過嗎?」

雖然香港法律沒規定要經律師立遺囑,但這10條問題若需法律意見,就要請律師。她坦言如果關心的是律師收費,可以先自行致電格價。而見律師時,這些問題對方沒法處理,甚至根本沒有細聽你說話,「回答九唔搭八的」,那就一定不是適合的律師。

立遺囑前要思考

1

指定的受益人先過身, 會發生什麼事?

一般人立遺囑會考慮分給誰,卻很少會想到:想把遺產留給的人,先自己一步離世,那份遺產將會如何處理。「如果什麼都不寫,好難搞,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梁萃明會要求立遺囑者指定方案:例如受益人是兄弟姐妹,其中一人先逝,那就把這一份平分給其他兄弟姐妹、留給逝者的子女、或者捐給慈善機構。

「同輩的,有時很難知道誰先走。」她說。

2

如果兩夫婦一同在意外中身故, 會發生什麼事?

有些夫婦會立遺囑,丈夫走了就留給太太,太太走了留給丈夫,尤其一些沒有子女的。萬一不幸,兩人同時在意外裡遭難——這得看離世的時間,若然無法確定先後,就會按年齡的長幼次序。

「如果丈夫先離世,所有遺產就會變成太太家人的了,自己的家人完全沒份。」梁萃明提醒,若然丈夫想在太太離世後留給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就要在遺囑寫明。還可以有所謂的「尚存者條款 (Survivorship clause)」,訂明受益人必須較立遺囑者生存多一段時間,例如三個月或以上,才能夠承繼。

3

應該指定受益人, 還是一個類別的受益人?

遺囑可以不寫明受益人,而是一個類別例如孫兒:立遺囑者不能預計未來會有多少孫兒,可以寫這遺產由所有孫兒平分。

「還有一個原因是私隱。」梁萃明指出。「承辦紙」 (Grant of Probate) 是處理遺產的法律文件,遺產若包括物業,這份承辦紙就需要登記在田土廳,那就變成公開紀錄,任何人都可以去查,然後看見整張遺囑如何分身家。「一些人很介意,不想外界知道受益人,就會寫受益人的類別,而不是指定受益人。」

4

物業如果帶有按揭借款,這債務怎麼辦?

不少香港人最大資產,就是物業,寫遺囑時,也得額外留神。

立遺囑者的物業若未供完,就要決定:物業的受益人是否也得承擔這按揭借款?「可能受益人無法供款,變成負債。」梁萃明律師說另一做法,是遺囑列明先償還按揭借款,然後才把物業給予受益人。

5

聯名物業是遺產的一部分嗎?

「如果物業是用長命契,那就不是你的資產,不能寫入遺囑。」梁萃明形容「長命契」是all or none,兩人的聯名物業,業權屬於較長命的一位。

她近年就收到不少業主要求「拆契」:「例如太太和丈夫一起以長命契持有物業,太太若離世,物業就變成丈夫全權擁有,子女都沒份。萬一丈夫有新歡?子女可能無法繼續住。」如果物業是分權契,那太太就擁有一定比例,可以寫入遺囑留給子女。

6

要指定出售物業嗎?同住的配偶或子女怎樣辦?

這是一些照顧者會遇到的困境:與父母同住一直照顧,因為父母把物業寫入遺囑由子女平分,當父母離世,兄弟姐妹就要求賣樓,頓時失去居所。「有些子女想快點要錢,有些想繼續住,沒有誰對誰錯的,但如果子女沒法達成共識,那就有問題了。」

梁萃明會請父母細想,可能寫明在離世取得遺產承辦紙後十八個月,或者二十四個月內賣掉物業,然後分款,那就不需要子女爭論。反之亦可以寫明二十年內不能賣。「但如果物業已經是五十年唐樓,再寫二十年,那物業能否捱到七十年?那就得想想。」

另一個方法是由遺囑承辦人,確保同住的立遺囑者配偶百年,或子女生活獨立才可賣掉物業。

7

子女離婚怎樣辦  ? 子女不靠譜怎樣辦?

「立遺囑的複雜程度,並不是因為資產很多,而視乎家人關係。」律師梁萃明一針見血:「資產很多但只有一個孩子,可以很簡單;家人關係不好,就算僅僅兩個孩子,少少遺產也可以複雜。」

很多人未立遺囑,就是考慮到子女的問題:如果子女離婚,遺產可能要分給離婚一方,或者子女賭博或被詐騙,一下子把遺產輸光。

成立信託基金,費用較高,梁萃明建議可以委託遺產執行人:「我才剛做完一份遺囑,兒子已經年過四十,間中會酗酒,父親很擔心,卻也想照顧他。父親就找到較為可靠的侄子做遺產執行人,寫明到兒子五十歲時給三份一,六十歲時再三份一,七十歲時才領餘下的三份,確保兒子不會在七十歲前花光。」

8

有失智及需要照顧的家庭成員嗎?

同上,若有家庭成員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承繼了遺產也難以使用,就可以請遺產執行人支付生活開支。「可以指明留二百萬照顧,若其百年後,再把餘額拿出來分。」梁萃明指如果要照顧的,是子女,可以請執行人買年金,長時間受惠。

9

如何選擇執行人?

遺產執行人的角色可以如此吃重,如何選擇?梁萃明有三個建議:第一執行人可以委派多達四人,所以可以找多一兩位。第二是其中一位較為年輕,例如下一代的子侄。
「不是最好要信得過,而是必定要信得過的。」這是梁萃明的第三個建議,尤其當遺產涉及居住權,或者要長時間執行。

10

捐慈善機構嗎?

梁萃明指一些立遺囑者希望捐給慈善機構,會擔心隨後機構倒閉。「慈善機構若然結束,根據章程,須要把資產給同類的機構。」她解釋可以在遺囑寫抈,若然這受惠機構已經不存在,就給承接的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