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當認知障礙症人士是遺產受益人?
律師梁萃明解釋:如果遺產受益人患上認知障礙症,並不會失去遺產的承繼權,但就可能沒法提取遺產。遺產執行人會先保存他的部份,待其家屬申請高等法院批准成為產業受託監管人,就可以代為領取這筆遺產。
但如果認知障礙症人士,是遺囑的唯一執行人,那就會影響整筆遺產的承辦。梁萃明說:「所以立遺囑,執行人一定要起碼找多一位後備,現在大家都不知道誰先出事,年輕的不一定較長命。」
長者預期壽命愈來愈長,亦可能出現父母尚在生,子女卻患上認知障礙症。有照顧者丈夫和媽媽有一個物業,是用「長命契」方式聯名,媽媽年老跌倒入住安老院,丈夫卻有早發性認知障礙症已經失去精神行為能力,太太想出租物業照顧丈夫和奶奶。
「這會很貴。」梁萃明直言如果丈夫有簽訂持久授權書給太太,太太就可以出租物業,可是如今要向高等法院申請成為產業受託監管人,律師費隨時貴過收到的租金:「除非奶奶去世後,丈夫擁有物業,太太想把物業賣掉,才值得申請成為產業受託監管人。」
如果丈夫先行離世,物業就由媽媽全權持有,並不會變成丈夫的遺產。如果媽媽仍然可以立遺囑,可以指明這物業日後給丈夫的家人。如果媽媽沒有或沒法立遺囑,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物業會平分給所有子女,以及在生時已去世的子女後裔。媳婦並不會分到這物業,但丈夫的子女就有機會分到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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