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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資料收費一覽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6月

市民或獲授權人士可以根據需要,向醫院、診所等申請查閱各項醫療資料,包括:

3類醫療資料

1

醫療報告
由個別診療部門發出,包括疾病/傷殘/受傷性質、手術/治療性質、永久傷殘程度評估、留院日期及病假日期等。
上述家屬為被捕認知障礙症人士索取的,亦是醫療報告。

2

醫療紀錄副本
例如出院摘要、住院紀錄、門診紀錄、化驗結果、X光報告、超聲波報告、電腦掃描檢驗報告、磁力共振掃描造影報告等。現時HA Go及醫健通亦可查核部份醫療紀錄資訊。

3

一般病人資料
例如死亡日期證明、出生日期及時間、到診日期、醫生證明書副本。

有權查資料

市民或獲授權人士可以根據需要,向醫院、診所等申請查閱醫療報告、醫療紀錄副本、及一般病人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提及資料使用者(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的人士或機構)須在法定40個曆日內,依從查閱資料的要求,若未能在時限內處理,須在40日內回覆述明理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曾接獲一則投訴,指某醫院在超過200日才向投訴人提供申請查閱的醫療紀錄及投訴紀錄。該醫院未有在40日內書面通知投訴人有關情況,亦未有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依從該要求,違反條例第19條的規定。於是公署向醫院發出執行通知,要求醫院修訂有關處理查閱資料要求的政策及程序。

現時香港市民想向醫院、診所等申請查閱個人醫療資料,一般填妥醫院網站的表格,寄出及繳費便可。表格內通常要求申請者表明:

。申請者身份
如並非資料當事人,申請者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書或授權書,或獲法院任命管理資料當事人的事務、或申請者作為當事人的監護人

。申請用途,例如法律申訴、工傷索償、保險索償、日後醫療用途、跟進其他醫療報告、申請移民或公屋徙置等

。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授權文件、法院信函、監護令、死亡證明書、遺囑認證或遺產承辦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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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

醫管局網站可下載大部份公立醫院的報告申請表格,所有醫療報告及病人資料均會用英文書寫。
醫院一般設有病歷或醫療紀錄部門,市民除了上網下載表格,亦可致電個別醫院熱線查詢申請程序。

根據醫管局指引,公立醫院收費標準如下:

由個別診療部門發出的醫療報告

每份最低收費895元,最高收費3,580元

補發醫生證明書(病假證明書)

每份230元

醫療紀錄複本

處理費每次76元
(已包含不多於10頁的複製費及郵費)

第11頁及以後頁數的複製費
每頁1元

X光片、心電圖、磁力共振、電腦掃描等複製費
每種造影、每張光碟、每張底片230元

一般病人資料(死亡日期證明、出入院日期證明、出生日期及時間、到診日期、醫生證明書副本)

每份230元

衞生署

市民可向衞生署轄下多間診所、長者健康中心等申請查閱醫療資料,例如診症紀錄、化驗報告結果、心理報告、物理治療報告等。

醫療報告

每份960元

醫療紀錄副本

每頁1.5元

X光片/光碟複製本

處理費每次76元

X光片/光碟複製費
每種造影、每張光碟、每張底片230元

簽發有關病人或其他人士的證明書,以證明其是否適合工作

免費

私家醫院

私家醫院的收費差異較大,綜合香港多間私家醫院,收費如下:

醫療報告

每份150至2,000元不等,部份醫生或醫療部門須另外報價

醫療紀錄副本

行政費180至300元不等

每頁收費5至20元不等;或每份300至700元不等

X光片及掃描影像

行政費180至300元不等

X光片/光碟複製費
每種造影、每張光碟/底片/USB 150至600元不等

查閱資料 適度收費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28條列明,查閱資料要求而徵收的費用,不得超乎適度。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引表示,費用可以包括資料使用者的「直接勞動成本」及必需性開支,但不應就經常性行政或辦公室開支收費。

有病人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向牙醫提出查閱牙齒X光片及醫療紀錄複本,被要求繳交10,000元。

公署調查顯示,費用為醫生基於時薪計算,公署認為費用超乎適度,違反條例第28條,遂向醫生發出執行通知。最後醫生將收費減至1,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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