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照顧的總是我?
「照顧父母點分工?」
這幾乎是每個家庭都面對的問題,在「照顧者大大聲」FB群組,每當有人提起,總會有人會氣結地回應:
「開始只要有一人接手,其他的便會閃得一乾二淨。」
「其他人做或不做、做幾多,你是控制不來。」
台灣同樣有這個情況,而且照顧者大多落在單身、同住的女兒身上,2011年曾訪問當地日間中心的長者,發現他們的主要照顧者:
女兒佔29.5%
兒子26.58%
媳婦17.72%
配偶或同居人為15.16%
台灣長照專家林宜平解釋:80年代曾流行「輪伙頭」的照顧方式:即兄弟姊妹輪流照顧,父母每隔一週、10天或一個月輪住不同子女的家裡。通常子女都住附近,而且通常由兒子負責,甚少有女兒參與。
時代變了,許多家庭只有兩、三個子女,甚至只有獨生子女,而且子女未必住在父母附近,居住環境也有限制,讓「輪伙頭」難再實行。因此最常出現的情況是,若非有人自告𡚒勇,就是被推舉某子女為照顧者。通常都是與父母同住,尤其未婚的女兒,總被認為身為女性照顧比較細心、事業心未必如男性,有些更被期待辭職照顧父母。
為了減少糾紛,照顧可以更持久,林宜平提議提早規劃和分工:
1
有手足:提早協商分工
。談清楚照顧責任和分工
。遇上照顧、醫療等問題,誰來作決定
2
無手足:主動建立照顧圈
。與親友共建「照顧圈」
。提早建立支緩網絡
。找支援分擔照顧、決策壓力
「聽起來很理想,到實際很困難⋯⋯」許多照顧者或有這樣的煩惱,在大銀網站有許多關於溝通的貼士,如何分工?有分歧又 #點講數?開家庭會議?或者搵人幫手調解?詳見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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