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講數

保險|幫父母買醫保

子女買保險,部份保單可惠及父母,需留意保費及賠償上限。

香港年長一代未必有買醫療保險,部份子女擔心未來醫藥開支,考慮幫父母買保險,第一關,就是需要父母同意。

保險經紀王詠珊解釋父母是成年的獨立經濟個體,子女不能在沒有知會父母、或者未經父母同意並簽署相關保單的情況下幫父母買保險。換句話說,父母的保單持有人及受保人都必須是父母本人,不能以子女作保單持有人、父母作為受保人。如子女想幫父母買保險,需由父母本人申請和辦理。

以自願醫保為例,持有人可以為直系親屬購買,也可以扣稅,惟需要親人提供身份證,以及一同填寫病歷和核保問卷。

保額惠及父母

假如父母始終不欲買醫療保險,目前亦有一些高齡保險,可同時受保父母,由子女代為購買和持有,父母毋須驗身和回答核保問題。

王詠珊表示這些保單的保費一般較為昂費,當父母不幸患上受保障的疾病,子女可以索賠部份保額,要注意是賠償金額和受保年齡,都有限制,以下是3款類似產品比較:

父母受保年齡

父母申請年齡為76歲以下,保障期至85歲,申請時毋須父母回答醫療核保問題及驗身

受保範圍

受保家人首次確認診斷癌症、急性心肌梗塞或中風賠償原有投保額20%,每名受保父母最高可獲支付2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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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受保年齡

父母申請年齡為75歲或之前,保障年齡為55歲至85歲,並沒有原位癌或癌病紀錄,申請時家人不需驗身或回答健康問題

受保範圍

將為患癌的受保家庭成員支付保額20%的賠償,上限為20萬港元。每名父母最多獲賠一次償,如有兩位家人患癌,將支付最多兩次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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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受保年齡

父母保障年齡至85歲,受保的家庭成員不需驗身或回答健康問題

受保範圍

計劃將就每位家庭成員向保單受益人賠儐10%至40%的保障額,最多可作4次賠償,每位受保障家人以賠償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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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檢視保單

受保人需要定期檢視保單,看是否合乎需要,退休是其中一個關鍵時刻。一些父母昔日買重醫療保險,保障年幼子女生活需要,可是子女年長後,一些父母可能覺得可以減少保障;亦有一些醫保計劃,會在受保人年過60或65歲後自動減少保障額。

王詠珊說:「很多情況是父母以為自己的保額足夠支付,最後發現只能支付前期開支。」受保人宜就不同需要,定期檢視保單。每個人對生活要求都不同,父母亦有不同考量,子女多溝通,這也是機會討論家人未來醫護方案。

護理費不能保

不論是上述的惠及家人保單、自願醫保等,都是實報實銷賠償醫療費,但是生病的開支並不局限於醫療住院的使費,還有一連串護理錢,例如復康用品、聘請護理員或外傭照顧、院舍費用等。尤其 一些長者並不想選擇積極治療,而是希望更有尊嚴和生活質素的醫護方案,例如紓緩治療,目前的醫療保險產品就未必合用。

王詠珊也坦言目前推出的醫保產品,未必能應付未來護理需要,建議可以短、中、長線的投資和儲蓄組合,靈活應付不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