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2 八成人未立平安紙
無遺囑,或者立遺囑不周全,已引發大量訴訟。
文:梁淑貞
近年香港發生不少因爭產觸發的慘劇,資深法律草擬律師毛錫強估計目前香港有八成人無立遺囑,易起爭議。「遺囑可按死者意願分配財產,畀邊個都得,亦可選定合心意的遺囑執行人,選有能力、有意願、有知識做呢件事的人。」
他特別顧及立遺囑時,如何保障照顧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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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遺囑時,被照顧者被質疑無精神行為能力,有何客觀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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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者被質疑脅迫被照顧者立遺囑時,照顧者如何自保;
照顧者可否在遺產中取回墊支的醫療費和生活費,以及可否提取與被照顧者聯名的銀行戶口款項等。
香港人口老化,高等法院遺產承辦的時間愈來愈長,由於只有約兩成港人立遺囑,比率很低,若因家庭糾紛弄至要打官司,消耗很多社會資源。「香港人口老化嚴重,除非相應資源投入增加,否則高等法院遺產承辦個案愈來愈多,不加人手處理,處理過程會愈來愈長,係好複雜、好麻煩嘅一件事。」毛錫強建議大家都要準備一份財產清單,列明有哪些保險單、哪些銀行戶口、保險箱和迷你倉物品,訂立遺囑後最好讓家人知道,亦得到遺囑執行人同意,而財產清單需經常更新。
他說,近年虛擬銀行或網上交易流行,如不用紙簿記下來,離世後家人不會知道有這些財產。他以個人外遊時購買有人壽成份的旅遊保險為例,保單副本會傳送給不同行的家人,萬一外遊意外身故,家人知道有保險賠償。
立遺囑亦需考慮周全,毛錫強指有朋友曾想花少點錢,用一千元找一般律師寫遺囑,簡單將所有財產給兒子。「我反問這位朋友,如果兒子不幸過身,比你先走,怎麼辦?朋友說,我不想了,那時候都很傷心。我再問他,如果兒子結婚又怎麼辦?」
毛錫強說另一位女性朋友覺得無須立遺囑,預計自己的物業會留給獨身的女兒,他也提醒:「女兒年紀大,也不能排除將來結婚,和她結婚的人有子女,令女兒有繼子繼女。」如果沒有立遺囑,遺產流向隨時起變化。
他強調訂立遺囑要小心部署,並定期檢視內容:「譬如每年睇返財產的變動,受益人情況有冇改變呢?唔係受益人的人需否列為受益人呢?」訂立後愈少改動愈好,或以遺囑附件加在遺囑上;如原有遺囑應付不到新情況,應毀滅舊遺囑,訂立新遺囑。
遺囑不應放在律師樓,也不建議放在銀行保管箱,家人無遺囑在手,銀行不允許打開死者銀行保管箱,現時申請民政事務總署人員監視下打開保管箱,排期需時半年。毛錫強建議可以保存在不會被咬、被火燒或被水浸的地方,例如上鎖的櫃桶,方便家人日後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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