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3|信託多用途
稅務安排防離婚分產
Merry成立信託,主要是照顧後輩。她沒有子女,遺產可能會分配給姪仔姪女,希望透過信託分次派發,讓年輕人不會因為一次過有大量遺產而「躺平」。
再者信託亦比立遺囑,更可以保障私隱:遺產承辦是公開的,而通過成立信託派發,受益人之間無法知道其他人的派發金額。「這就有助減低家人不和的風險,甚至可以分派至未出世的後代。」Merry說。
6萬元成立信託 預早試運作
Merry用了差不多一年時間出席講座,物色信託公司。她在2026年初成立信託的費用是6萬元,年費為注入資產的0.5%或最低收費5千元,而該信託公司的最低注資金額約10萬元。她除了分階段注入資金,亦透過信託公司的投資平台投資,希望回報可以支付信託管理成本。
Merry為了熟習運作,已經啟動信託,今年生日會透過信託,象徵式派發利是給姪仔姪女:「早點知道運作狀況,之後還有機會改善。若干年後,即使最後用不着信託,也可以取消。」
財富世代傳承
香港人一般認識的家族信託,以財富世代傳承為目標,幫助家庭實現資產保護、稅務規劃和繼承安排等。一些父母擔心子女離婚後,家族財產被離婚配偶要求分割,會預先設立信託,確保資產屬於家庭而非某個子女。若子女日後離婚,有關資產可避免被視為該子女的婚姻資產而被配偶有權瓜分的資產。
家族信託亦可協助稅務規劃。雖然香港已取消遺產稅,但若受益人住在高稅務地區,例如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等,以至受益人持有外國護照如美國,信託是有效規劃稅務的重要工具。
另一方面,信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資產與個人的債務分開,減少被債權人追討的機會。原因是成立信託後,資產已合法轉移至受託人名下,不再屬於委託人,因此當債權人向委託人追債時,若信托架構穩健,該資產已受到保護。 不過,根據香港法律,若委託人將資產轉入信託後的五年內破產,該資產有可能被追溯收回,重新納入為委託人財產,讓債權人可以提出追討,未必能保護資產。
公益信託做慈善
韓偉庭律師多年來為國際高資產家族擔任私人財富法律顧問,她指出目前除了家族信託,用於慈善捐贈及社會公益項目的「公益信託」,亦甚為常見。
香港法律認可的公益信託有四類:
推動教育:例如成立獎學金;
扶貧:例如幫助低收入人士;
捐款給宗教團體:不限於基督教、天主教,任何宗教都可以;
任何對社會有利的範疇:例如資助大學研究罕見疾病、購買醫療器材等。
成立公益信託及獲稅務局豁免繳稅的資格後,捐錢至該信託可以申請扣稅。若然信託是用來照顧自己或者家人,也可以先約定被照顧者離世後,若還有餘錢,就可以分派餘下的資產給其他受益人,或者捐出來做善事。韓偉庭解釋,一個信託可以兼備家族與公益功能,這樣做不單有彈性,最終的捐款也不限於法律定義的慈善機構,還可以是一些非牟利機構。
信託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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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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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 |
按預定時間或情況派發資產給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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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規劃 |
協助持有外國護照或定居高稅率地區的受益人合法規劃稅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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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保護 – 債權人風險 |
資產合法轉移至受託人名下後,資產不再屬於委託人, 債權人向委託人追討債務時, 無法追討該信托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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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保護- 離婚 |
信託確保資產屬於家族 避免資產被視為個別子女的資產, 即使離婚時, 信託資產也不被視為子女的婚姻財 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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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 |
成立「公益信託」推動教育、醫療、宗教等社會公益事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