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認知障礙症7個貼士
投保認知障礙症,需留意確診要求及賠償範圍。
在香港,65歲以上每10人有1人患認知障礙症;85歲以上則每3人就有1人。一般保險醫保產品卻未必切合患者的需要:這病只有3成靠藥物治療,其餘主要靠健腦培訓、音樂、園藝等非藥物治療,護理時間更可以長達十數二十年。
綜合多名資深保險經紀意見,投保時有以下7點需要留意:
1. 專科醫生確診
留意保單有否列明需要特定專科醫生、達某種程度或指定診斷方式。建議找私家醫生盡快診斷,需要補充文件亦較快;公立醫院排期可長達半年至一年,補充文件亦動輒要等三個月。
例如滙豐的年金計劃對認知障礙症人士有額外保障,如要被列為「嚴重認知障礙」情況,需符合以下條件:
- 獲腦神經專科醫生、精神科專科醫生或神經精神科專科的專科註冊醫生明確診斷是「嚴重永久性認知障礙,而受保人因此永久需要他人持續監護的情況」
- 在滿分為30分的簡短智能測驗中,得分低於10分
- 索償必須於受保人發覺患上嚴重認知障礙後90日內提出
至於宏利的「活耀人生危疾保2(加強版)」的條款,則不像滙豐保險列出的醫生資格或測驗分數,屆時相當依靠醫生和保險公司理解是否屬可賠償範圍。
2. 投保前有狀況 未必受保
注意保單細節,同樣以滙豐的年金保單為例子,投保前「已存在的狀況」並不受保。以下情況導致或促成的嚴重認知障礙,亦不受保:
- 任何自己蓄意造成的傷害或企圖自殺,不論神志是否清醒
- 受酒精或非由註冊醫生處方的藥物影響而中毒
- 任何人體免疫力缺乏病毒(HIV)或任何與HIV有關的疾病,包括後天免疫力缺乏症(即愛滋病),或任何由此而致的突變、衍化或變異
- 所有精神疾病相關成因
- 可逆轉之器質退化性腦病
3. 診斷費有得賠?
視乎所買的醫療保障範圍,無論自願醫保或傳統醫保,投保人到日間診斷中心照電腦斷層掃描(CT)、磁力共振掃描(MRI)或驗血等「診斷性」檢查,都有機會獲得賠償。前提是必須有醫生轉介,證明有需要作進一步診斷。
在沒有症狀下,一般「預防性」身體檢查,並不受保。
4. 住院費有得賠?
有些醫生會安排認知障礙症人士住院,觀察藥物反應,若然有買住院保險,而醫生建議住院,住院費理論上是在受保範圍。
至於出院後的保障:自願醫保、傳統醫保及高端醫保的保障有所不同。有些高端醫保對復康治療的保障範圍較廣,包括診症、處方西藥、物理治療、職業治療等。認知障礙症人士因為住院引起的的門診跟進及藥費理應獲賠,賠償次數及有效日期要視乎保單。
5. 覆診費無得賠?
如果確診認知障礙症,毋須住院或做任何相關手術,只是定期覆診或服藥,很大可能不在醫保的受保範圍。
然而病情發展到後期,出現意外跌倒骨折,或者吞嚥「落錯格」導致肺炎,這些仍然是一般住院醫保的受保範圍。
6. 做訓練無得賠?
縱使醫生建議去日間中心做認知訓練,或者轉介職業治療師上門做訓練,但保險公司考慮的關鍵是「醫療需要」,加上考慮緊急程度,一般都拒絕賠償。
7. 部份保單包私家看護費
一些保單上列明出院後,可以涵蓋聘請私家看護的費用,例如有些包一日$500,出院後30日等。
認知障礙症人士若因為治療肺炎等出院,亦有機會受惠,但留意私家看護需要有認可資格,並不能聘請外傭,就算外傭本身有原居地護士資格,一般不會獲償。
5個認知障礙症受保計劃
針對認知障礙症保障,保險公司推出不同的保險計劃,包括多重危疾保險,確診後除了一筆過賠償外,亦會長期提供固定賠償。
但有保險公司列明,只會就認知障礙症作一筆過賠償,保單隨即終止,投保時需留意。
投保年齡
0至65歲
索償條件
85歲前確診,與之前索償的嚴重疾病診斷日期相距最少一年
賠償額
中度嚴重認知障礙症:一筆過支付保額的20%
嚴重認知障礙症:一筆過支付保額100%
保障期
至100歲
額外支援
確診嚴重認知障礙症,獲支付一筆過貽償的一年後,每年提供相當保額6%作為認知障礙症照顧者的年金賠償,至被保人100歲
查詢
投保年齡
1至70歲
索償條件
86歲或之前首次確認診斷
賠償額
原有投保額的100%
保障期
100歲生日前一個保單週年日
額外支援
額外每年原有投保額的6%作終身年金,直至保單終止。提供指定支援計劃。
首次確診的2年內,以實報實銷形式賠償原有投保額的5%予照顧者報讀的訓練課程或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診症的合理及慣常之費用。
查詢
投保年齡
1至70歲
索償條件
86歲或之前首次確認診斷
賠償額
原有投保額的100%
保障期
100歲生日前一個保單週年日
額外支援
額外每年原有投保額的6%作終身年金,直至保單終止。提供指定支援計劃。
首次確診的2年內,以實報實銷形式賠償原有投保額的5%予照顧者報讀的訓練課程或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診症的合理及慣常之費用。
查詢
投保年齡
15日至70歲
索償條件
確診嚴重認知障礙症,並至少連續三個月失去三項指定日常活動能力
賠償額
- 一筆過預支全數身故賠償
- 如投保後首20年確診,可獲額外50%保額的身故賠償
保障期
賠償後保單隨即終止
查詢
投保年齡
15日至70歲
索償條件
85歲或之前首次確認診斷
賠償額
原有投保額的100%
保障期
於85歲生日當天或緊隨其後的保單週年日
額外支援
如受保人於70歲前無法進行特定日常生活活動及連續6個月需要他人提供協助,受保人將連續120個月獲得相等於投保額的1%之賠償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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